集体土地上建设房屋(有土地建设使用证)拆迁补偿有何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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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我买了村里原大队办公室几间房,50年合同,当时是招标买的,底价22万,翻建又花了接近30万,只有土地建设使用证和村里的合同。合同上载明如遇国家或集体征用或拆迁,按占用着赔偿标准给予赔偿。请问占用到底该如何赔偿?
来自: 118.187.20.118 留言时间: 2015/7/4 16:17:37
回复内容 你好,对于农村房屋拆迁,是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八)住房拆迁要进行合理补偿安置。征地中拆迁农民住房应给予合理补偿,并因地制宜采取多元化安置方式,妥善解决好被拆迁农户居住问题。在城市远郊和农村地区,主要采取迁建安置方式,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拆迁补偿既要考虑被拆迁的房屋,还要考虑被征收的宅基地。房屋拆迁按建筑重置成本补偿,宅基地征收按当地规定的征地标准补偿。
  在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原则上不再单独安排宅基地建房,主要采取货币或实物补偿的方式,由被拆迁农户自行选购房屋或政府提供的安置房。被拆迁农户所得的拆迁补偿以及政府补贴等补偿总和,应能保障其选购合理居住水平的房屋。
”的原则性规定,进行征收补偿的。
回复: 拆迁律师 回复时间: 2015/8/24 11:5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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