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关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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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2008年3月,因强拆我们到北京上访,被抓回来非法拘禁,搜身,抢手机,这是人所做不出来的事。娄底的某些官员还说是依法依规,有这样的法、这样的规吗?

据我所知,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设定了对上访者可以拘留。限制人

身自由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连国务院的国家最高行政法规都无权设定限制人身自由,只有法律才具有这个权力。所以,也不可能有任何一部法规设定了对上访者可以拘留。官方到底依的什么法呢?如果回答不出,那么,因为上访拘留和拘禁我共200多天就构成非法,必需依法赔偿。
  每到开会期间,娄底的政府官员就会在车站,每个信访窗口拦截,汇假报说问题都解决了。请高层领导帮帮我们吧。



来自: 58.46.18.77 留言时间: 2012/2/15 12:23:31
回复内容 你好,如限制人身自由,没有公安办案机关的拘留决定,涉嫌非法拘禁刑事犯罪的,应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建议你们找检察机关要求立案查处。
回复: 拆迁律师 回复时间: 2012/3/28 10:2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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