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土地买卖存猫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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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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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温岭市大溪镇水门后村村部通知,村里有块集体宅基地出让,得知后我家立刻去报名要求落实。但事隔两年,仍无音信,中途上访村里达数十次,村里都因土地没落实,回家等通知为由推脱了。
就在2011年12月份,本人得知这块土地已经审批卖出。事后家人找到了村支书和村长,他们就因本人的审核手续不全,没联系上本人又因没缴纳预约金等各种理由又一次给推脱掉了。但事实是村书记家的亲戚却分到两套房子的宅基地。家人出来理论,村支书的态度还非常强硬,扬言说我家是绝不可能得到土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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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1.87.216.89
留言时间:
2011/12/22 16:0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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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你好,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都应当符合“一户一宅”的原则。对于符合申领宅基地条件的村民,应当按照法定程序申请获取农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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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拆迁律师
回复时间:
2012/1/7 20:3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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