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征收土地,我该如何保障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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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我处为旅游开发区,政府人员说需要征收大部分土地,建造停车厂与住宅区,征收土地,征收后,政府部门将征收土地统一更改为建筑用地后,再以竞标的方式,让我们去购买地基,我想了解,我该如何才能保证自己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寻求帮助,急!!!!!!!!
来自: 61.180.13.154 留言时间: 2011/6/19 17:51:04
回复内容 你好,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征收农民集体土地须经省级以上政府(省级政府或国务院)批准,征地经批准后,须进行“两公告一登记”,即征用土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补偿登记。
建议:要求征地方出示合法的征地批准文件,并进行“两公告一登记”。
回复: 拆迁律师 回复时间: 2011/6/23 19: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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