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种植地使用权30年。有土地证。要拆迁怎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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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您好。我想咨询下。我家是大兴区的。现在那边有2亩种植地。使用权是30年。有土地使用证。现在还剩下20年。请问。这种情况拆迁怎么补偿。是按一次性给补偿款。还是按剩下的使用年份补偿。村里目前说要把地转为股份制。请问。我如果不同意可以吗?别人都签字了《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字的》谢谢
来自: 125.39.168.14 留言时间: 2011/5/31 0:34:20
回复内容 你好,拆迁地上附着物是一次性补偿,与剩余年限没有关系。
对于你所称的“把地转为股份制”需遵循公平、自愿的原则。
回复: 拆迁律师 回复时间: 2011/6/1 9:2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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