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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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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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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我收到一份国土局送来《责令限期交出土地处理决定》,我应该怎样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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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
220.173.79.194
留言时间:
2011/5/27 18:4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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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内容 |
你好,建议按照《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一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之规定,及时向该国土局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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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拆迁律师
回复时间:
2011/5/30 10:4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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