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房屋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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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律师您好:我是湖北省襄阳市(原襄樊市)襄城区贾洲村居民,我们这儿的房屋现在正在被无理由的要求拆除,我家有一栋三层楼房长10.8米,宽10.6米,共343.44/平方米(另有室外楼梯)楼梯从地上伸到三楼,只给散了10个平方,房前后有瓦房78/平方米,(总房屋为431.44平米)。另我所有房屋为经营房,一至二楼为饭馆三楼为网吧,房屋赔偿加装修(70000)赔偿还不到30万元,(不批宅基地,给还建房,人平33/个平方,如果人不够你就加2280元/平方购买)。我们只是在为楼梯做争议,可是在3月已经接到政府以(襄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下的通知说我们整栋楼房都是违建房,要求我们在3日内自行拆除。我们未放在心上,可是就在4月28日又接到,(襄阳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通告,以:被行政处罚人未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兴建房屋,责令三日内自行拆除,如有不服可在60日内向襄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另我们是2001年因为学校扩建,拆迁规划安置的居民。
     请问律师我们该怎么办呢?希望能得到您的帮助!!!!
                谢谢      

来自: 183.93.178.48 留言时间: 2011/5/2 15:36:32
回复内容 你好,建议直接来电咨询,以便更详尽的为你解答法律问题。
回复: 拆迁律师 回复时间: 2011/5/5 22:0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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