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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用土地的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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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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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为一下征用农耕土地需要哪些部门审批并盖章?征用80亩以上的又要哪些部门审批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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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
125.71.86.246
留言时间:
2011/4/22 1:4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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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内容 |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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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拆迁律师
回复时间:
2011/4/26 20:5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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