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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集体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怎么样得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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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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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92年在昆明市西山区的城中村购买了一块地,当时是西山区政府批准的,通过当地村委会等等有关个部门的批准,这块地原来是一个庙《已经没有使用了的破房子》我们是向生产队付钱购买过来了,使用性质是医疗机构用房,房产证上批准的也是医疗机构用房,当时办理了土地使用证是集体土地使用证《因为原来我们的医疗机构是集体性质》现在想请问我们能够得到什么样的拆迁补贴,现在的拆迁公司只是愿意按房子700每平方米赔偿就了事,现在我们房子周围的房子价格在每平方米7500,我们应该怎样维权,请指教。我的联系方式是495564244@qq.com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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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
221.213.78.139
留言时间:
2011/4/19 22: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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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内容 |
你好,《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第八条规定,“拆迁补偿既要考虑被拆迁的房屋,还要考虑被征收的宅基地。房屋拆迁按建筑重置成本补偿,宅基地征收按当地规定的征地标准补偿”。
按照该规定,对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按照建筑重置成本价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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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拆迁律师
回复时间:
2011/4/26 20:2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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