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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把地给别人种后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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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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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1984年时把自己的2亩责任地给了自己的哥哥种,当时只说了给他种,什么也没承若。今年正好我的那2亩土地被征用了,我查过,土地户主前面写的我的名字,后面写的我哥的名字。我哥告诉我说征用的地由村委自动过户了,没我的份。难道没有我的签字可自动过户吗?请问我能拿这2亩地的陪赏金吗?应拿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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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
58.48.67.205
留言时间:
2011/4/4 22: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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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内容 |
你好,土地使用权以登记为准,如主张你个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需提供个人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证据(如土地承包合同或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否则,是得不到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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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拆迁律师
回复时间:
2011/4/7 21:3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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