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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1年新的拆迁条例补偿标准高了还是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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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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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维权律师:我们这里正在非法征收拆迁进行中。众感补偿条件太低,不了解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合法补偿标准,怎样维护我们的合法权利。深知现在的行为是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望得到法律的援助。一点也不懂法律的人已经认命了,现在50-70%已经评估了,如果快到了司法强拆的地步,只要不合法我们愿意雇律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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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
124.167.86.123
留言时间:
2011/3/25 22:4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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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内容 |
你好,2011年1月21日公布实行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适用范围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拆迁,不适用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如有具体问题,可直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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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拆迁律师
回复时间:
2011/3/26 12:5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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