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青苗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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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土地在1993年时被中山市**镇房地产开发公司征收后闲置到现在,10年前经村委会同意后,重新发包给农民耕种,如果现在**镇房地产开发公司要填地开发,承包者还有没有第二次青苗补偿费(因为当年征地时补偿安置费等已在土地征用当年补偿到位)
来自: 183.32.232.112 留言时间: 2011/3/8 20:39:02
回复内容 你好,青苗补偿费是对青苗损失的补偿,如占地涉及损毁青苗、造成损失,即应补偿。
回复: 拆迁律师 回复时间: 2011/3/11 18:5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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