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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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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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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村有一块地,村委种上了梨树苗,因不好管理由村委内部人员私自承包给了几个村民(未公开承包,土地,水井,梨树苗都是集体的),现工厂占地,梨树已到了初果期,梨树赔偿款村委全部给了个人,这样做合法吗?应该怎样解决才能符合多数村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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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
218.56.250.122
留言时间:
2011/3/8 9:5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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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内容 |
你好,按照法律规定,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支付给所有权人。因果树属于动产,是可以买卖转移的,如村委在承包时已将该承包地块内的梨树转让给承包人,在征地时,村委将果树的补偿款支付给实际承包人是合理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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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拆迁律师
回复时间:
2011/3/11 18:5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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