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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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我村有一块地,村委种上了梨树苗,因不好管理由村委内部人员私自承包给了几个村民(未公开承包,土地,水井,梨树苗都是集体的),现工厂占地,梨树已到了初果期,梨树赔偿款村委全部给了个人,这样做合法吗?应该怎样解决才能符合多数村民的利益?
来自: 218.56.250.122 留言时间: 2011/3/8 9:57:12
回复内容 你好,按照法律规定,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支付给所有权人。因果树属于动产,是可以买卖转移的,如村委在承包时已将该承包地块内的梨树转让给承包人,在征地时,村委将果树的补偿款支付给实际承包人是合理合法的。
回复: 拆迁律师 回复时间: 2011/3/11 18:5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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