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的山地被农业局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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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请问一下律师:原属于我组土地山林,于1972年10月17日,我县农业局为了扩大种植田七面积,征用我组四座山及大片开荒地用于种田七,征用后未给我组任何补偿,是否当时属于非法征用?2011年县农业局把这些土地转卖给铝厂开发,现在我组是否能得到一定的补偿?

来自: 116.10.130.158 留言时间: 2011/2/17 10:3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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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拆迁律师 回复时间: 2011/2/21 12:3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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