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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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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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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重庆农村户口 前段时间买了套商品房106平米 请问可以免契税吗?具体应该去找哪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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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
222.181.50.220
留言时间:
2011/1/18 9: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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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内容 |
你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的规定,下列情形减征或者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
(二)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
(三)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
(四)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的项目。
同时该条例第十一条规定, 纳税人应当持契税完税凭证和其他规定的文件材料,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纳税人未出具契税完税凭证的,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规定, 契税征收机关为土地、房屋所在地的财政机关或者地方税务机关。具体征收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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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拆迁律师
回复时间:
2011/1/24 9:5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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