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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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我是本地村民,在2003年时,向本村要了24亩地【别人弃耕的地】,现在弃耕的原承包户又来要地了,9年没履行合同义务的他,合同还成立么?因那时种地利润低他们弃耕了,现在利润好了,就拿合同来要地了,如果农民都向他们那样,利润低的时候都不种地,【不说9年,就3年都不种地。大家想一想,国家会成什么样子,还谈什么经济,什么稳定。】我们在为国家做出利益的种植户却得不到法律的保护,而没履行合同义务的到得到了法律庇护。我文化低不太懂法,那么大队的领导应该懂吧,那为什么给我地的时候不和我说一下写合同的事呢                        
来自: 175.148.142.75 留言时间: 2010/12/21 10:52:26
回复内容 你好,如有具体问题可直接来电咨询。
回复: 拆迁律师 回复时间: 2010/12/23 11: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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