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农民太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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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我们村属于河南省洛阳市新县城开发区(新城),有4000多人,几年前村两委以给村民方宅基地的名义用很低的价钱(17800元/亩)从农民手中得到300余亩土地,后来也没有方宅基地,事隔三年后(土地已经复耕),去年村两委又以新农村建设名誉,把这些土地盖了十余栋楼房,还有一半在动工,说让村民购房,但是以我们小组150口人14余亩优良土地的条件还换不了三套120平米的房子(按照他们说的又补偿17000元/亩共35800元/亩现在钱也没有到位),更何况村民个人呢。村民不愿意,总是和施工的与摩擦,村两委有时派铲车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晚上把村民的土地给毁掉,很多村民又想这不向伤了和气而忍气吞声,有的去上访过,但是乡里县里市里和省里都有工作组候着,而我们农民又经不了时间的磨难,都要赚钱养家,所以很多次都是无功而返,问,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来自: 125.43.90.185 留言时间: 2010/12/17 23:56:30
回复内容 你好,按照《土地管理法》第44条的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据此,村委会未经农转用直接用耕地建房的行为是严重违法的。同时,村委会强行占用村民承包地施工,涉及侵害村民的承包经营权,建议你们及时诉诸法律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
回复: 拆迁律师 回复时间: 2010/12/23 9: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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