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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什么是法律意义上的征地?怎样就算依法落实补偿了?        
来自: 60.8.220.82 留言时间: 2010/12/13 16:32:40
回复内容 你好,按照土地管理法第45条的规定,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即只有经省级以上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才是法律意义上的征地。
按照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规定,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如有具体问题或有不清楚的,建议直接来电咨询。
回复: 拆迁律师 回复时间: 2010/12/14 12: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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