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政府在征地时疑愚弄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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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湖南省平江县在去年改建106国道(平江县城边)时,以每苗1000元的价格征收农民山地,当地农民曾提出异议,主管部门负责人称,该工程是公益性的,价格是县政府规定的,请问价格及其说法是否合理?
来自: 222.240.199.35 留言时间: 2010/11/24 15:41:23
回复内容 你好,湖南省政府已于2009年12月31日颁布了湘政发[2009]4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2010年3月1日后实施征地的,应按该通知规定的补偿标准执行。
回复: 拆迁律师 回复时间: 2010/11/26 9:4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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