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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不给发放土地征用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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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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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新台镇西桓村十组的村民,我1988年生于本村,2008年结婚,2009年生一男孩,我丈夫是吉林做生意的,孩子的户口落在我娘家,[我的结婚证,生育证明,准生证,出生证都是在台安县新台镇办理的]。2010年春,村里的土地被征,发放的土地补偿款不是按承包地分的,而是按人口分的,然而村里就是不给我孩子的那一份,我和村干部说我是土西桓村土生土长的,生孩子落户都是按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办理的,没有违反一切法律,法规。现在我组有十几人没有土地的也都分到了钱,为什么不给我孩子呢。村干部说,我们只执行村规民约,别的什么法都不好使,我村的村规是出嫁女什么权利都没有了,而男村民娶媳妇的,在娘家有一分土地的,而到我村又给一分土地,土地被征还分到了钱,得到了双份土地双份钱,{娘家一份,婆家一份]。现在的情况是,村里恶势力当道,家族式势力,他们说什么是什么,视党的政策国法如儿戏,严重侵害剥夺妇女儿童权益,我和他们讲,国家宪法规定男女平等,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婚姻法规定新生儿落户可随父随母,村干部说嫁出的姑娘泼出去的水,是我地方的风俗习惯,愿哪告哪告,难道说国家的3部大法还不如一个风俗习惯吗?《我孩子的户口是县公安局和镇政府以合法手续落下的,村干部就是不承任我孩子的户口,取消我孩子的与其他村民同等应得的一切权利和待遇,我孩子户口是派出所户籍科合理合法落下的,村里有什么权利干涉新生儿的户口呢 ?》。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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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
113.229.113.179
留言时间:
2010/10/26 14:2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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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内容 |
你的看法是正确的,建议尽快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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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土地律师2
回复时间:
2010/10/28 11:2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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