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征地问题
|
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
我家原有7分责任地,本来以开始时分在我家屋后的,但后来被邻居占用了,村里没办法就把另外一块地方(2亩五分地)分给我家当做7分责任地,但登记的是7分地,现在这块地方已经有一亩五分地被征用:其中6分地被村里用做社区卫生所,另9分地是被厂里征用做厂房的,签的合同都是根据一亩1000元/年算的,而且一年一给,其他没有任何补偿,前三年平均收成有1500/年,请问这合理吗?
另外还有一亩地村里现在又要征用做居民用房,仍然只给一亩1000元/年算,也是一年一给,这又合理吗?
我该如何跟村里争取我的权益?请帮忙,谢谢!
1.这些算征地吗?特别是用做居民房的,
2.另外厂房跟卫生所签的是租用合同,到期后我是否有权让他们拆房搬走
3.最主要这2亩五分地 能算是我家的吗?
|
| 来自:
122.95.44.157
留言时间:
2010/10/20 15:18:13
|
| 回复内容 |
鉴于事实情况复杂,建议QQ咨询或直接来电。
|
| 回复:
土地律师2
回复时间:
2010/10/21 18:44: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