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家的地到底是不是我家的啊
|
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
你好!我叫马金英,出生于河北省平舒镇小王村,后由大王都马福祥抱养。我与孙贵强(上门女婿)结婚以后,生活拮据,并无生活来源,靠种地无法维持生计。于是四处借钱凑本作小本生意。1998年养父身体出现不适,在城管医院检查获知是高血压等疾病。02年突然病故(由于脑溢血)。不久,大王都卖“三号渠”的地,村里人告诉我去村大队要钱。在我的印象当中,我家的地一直由陈孟香代种。当我向大队书记邢汝明索要时,他说,我们家的地已经给邢汝香(邢汝香和邢汝明是亲兄弟)了。当时,我很诧异,因为养父并没有提过这件事,不知是因为父亲糊涂还是因为记忆力差的缘故。当时邢汝明劝我说种地打不了什么粮食,卖的钱也有限。让我别再追究,我要是想种地的话,他就从村里的闲地中拨给我几块种。我一听,他们是亲兄弟,心里想他们说的都是搪塞的话,就作罢了。此外,他还说,我养父和他们之间有协议。协议的大概内容是我父亲代表全家给邢汝香地种,并且三十年不变。回来后我听大王都村的人说当时邢汝香用了好几家的地都没有任何协议,唯独我家写了。按正常思路,我父亲不可能主动写这个协议,肯定是对方诱骗写的。这是明显的欺负人。他身为村干部(大队会计)他不为百姓着想,反而欺负外来户,太气人了。另外,村里好几桩这样的事:无能力种地得给某一个人种,现在都已经要回了地。后来,去他家和他理论,他说的全是不在行的话。再后来,又要了一回,邢汝明说刑汝香是亲兄弟,不好开口,又把我挡了回来。三番五次都没有结果。最近,据说大王都要卖地,我又去找大队,大队陈峰和马富强都说管不了这件事。大伙看见邢汝香签了字(我们家六口人的地)现在还没有给钱。当前买卖不好做,地又给我们卖了,还想不给我们钱。 律师,您认为这个协议成立吗?他有权利卖这地吗?钱归谁呢?他身为大队干部,深知小红本的利害,把我们家的所有地全部写在他的名下了,它这样办事对吗? 律师,您觉得我打官司能赢吗?
|
| 来自:
120.7.133.222
留言时间:
2010/9/13 23:52:56
|
| 回复内容 |
已QQ咨询回复。
|
| 回复:
拆迁律师
回复时间:
2010/9/14 21:28:4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