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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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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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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最近要拆迁 根据条例是按市场价来评估的 但具体的市场价没有说明 我们这地段周边的商品房价格已经超过6000每平方米 我家房子无论从装潢还是质量都比商品房好 而且制造了3年 但评估公司只评了900每平方米来补偿 评估标准明显过低 请问这个价格合不合理? 我们可不可以请其他的评估公司来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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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
117.90.19.18
留言时间:
2010/9/8 16:5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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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内容 |
你好,如果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房屋拆迁补偿的货币安置方式是以房屋市场价格确定的。根据建设部颁发的《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的规定“第二十条 拆迁当事人对估价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估价报告之日起5日内,可以向原估价机构书面申请复核估价,也可以另行委托估价机构评估。”据此,你所说的补偿过低,你可以委托其他公司来评估。如需帮助请直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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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土地律师
回复时间:
2010/9/9 17: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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