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补偿
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我是读书转为非农业户口的,毕业后户口关系一直挂靠在当地企业局,没享受房改和其他待遇,我有农村房屋的土地使用证,先在面临拆迁,可以要求住房补偿吗,不要货币补偿。我所在的地址是成都市郫县德源镇,盼回复,谢谢。
来自: 118.116.102.8 留言时间: 2010/9/5 20:35:22
回复内容 你好,《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在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原则上不再单独安排宅基地建房,主要采取货币或实物补偿的方式,由被拆迁农户自行选购房屋或政府提供的安置房。被拆迁农户所得的拆迁补偿以及政府补贴等补偿总和,应能保障其选购合理居住水平的房屋。
鉴于你属非农业户口这一特殊情况,对当地有特殊规定的,应按当地规定执行。
回复: 拆迁律师 回复时间: 2010/9/6 9:02:53
【关闭窗口】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