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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与民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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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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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雪飘飘 15:08:20
律师,您好!我们村的土地被一企业购买了部分,所购买的土地内住有3户村民,这3户村民的房前是高出原有房屋1米多的公路,其余三方范围是刚售出的土地被回填了1米多高,且没有任何排水沟,企业的边界围墙距民房只有50cm;饮用井水已受到回填的污染。请问:这3户村民该怎么办?
寒雪飘飘 15:21:44
律师,还有一个情况是这样的:当初卖土地前,当地市国土局有人曾再三承诺要搬迁这3户村民,可是土地卖了后,政府却再也不提搬迁的事,企业边界也从民房后面绕行。这是政府欺骗村民同意把土地卖了吗?这3户村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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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
110.189.224.158
留言时间:
2010/9/4 15: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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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内容 |
你好,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经过省级以上政府审批,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据此,政府未补偿而征地的行为是违法的,建议采取法律手段维权。对于饮用水受到污染的行为建议通过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权。如需帮助请直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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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土地律师
回复时间:
2010/9/4 19: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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