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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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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清远东城街办长埔村。大塘村小组,在2007年街办征收本村稻田60亩按国家政策有10%的土地返还给本村6亩,到2009年4月,街办最征地,本村民一致要求先将这6亩返还地在原地返还本村后再与街办谈征地如果不划回来就不谈征地事项。在这样的情况下,街办才说把返还地卖了马上引起99%的村民质问小组长是什么回事,是否私自卖了,这一问不得了了。谁问要打谁喊打喊杀还说政府允许他过错办事,无奈之下不了了事,2009年5月18号征地成功,这6亩才与后征的返还地划回一起。如果09年政府不征收土地,我们永远不知到这6亩返还地卖了,足足满骗我们两年时间,这必然有着不可告人的利益,以上情况真实。请问按什么程序可以法办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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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
59.32.116.222
留言时间:
2010/9/4 11:4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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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鉴于你们的案情表述不详细,建议把你们的书面资料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本站邮箱;或直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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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土地律师
回复时间:
2010/9/4 19: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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