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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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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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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家最近要拆迁 ,我们多次询问 拆迁办的人征地用途是什么 他们始终不说 以城镇改造来敷衍我们 具体改造什么他们说不知道 据我所知我家这拆迁是用于商业开发 我家是祖上留下的私人地 包括住宅地和厂房(营业用房)都是私人土地 属于私人财产 但是拆迁办征地价格是按几十年前征用农田地的价格(100多元)来征地和厂房地 我们这商品房价格平均已经超过4000元每平方米 土地很紧张 他们目前总共评估的钱只够我们去买块地皮 我想请问下征用私人土地的价格是按什么标准来补偿的 征用私人营业用地有是按什么标准来补偿的 他们以征用集体农用田的价格来征我家的地属不属于违法行为 没有告诉我们具体的征地用途是不是也是违法的?我们该怎么办 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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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
117.90.19.127
留言时间:
2010/9/3 13: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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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内容 |
你好,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经过省级以上政府审批,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集体土地的征收各个省市对此做了具体规定,是以统一年产值倍数为标准计算。请提供你所在的省市县乡以便为你提供具体补偿标准。如需帮助请直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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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土地律师
回复时间:
2010/9/4 18:4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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