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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 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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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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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律师您好 我家是河南漯河的 我家耕地是2009年11月20号下拨的占地款 也就是每亩三万多点的耕地赔偿费用 包括附作物一切全包才三万多 而今年5月份邻居的占地款每亩涨到将近七万 不可能一下涨那么多 不是涨百分之20吗?在说占用的耕地 他们也不开发 农民也不得种庄稼 希望你能给我说下这中间是怎么回事 为什么就错那几个月的时间就涨了一倍
全村人期待你的回复 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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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
61.54.131.14
留言时间:
2010/8/31 20:4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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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内容 |
你好,《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豫政 〔2009〕87号自2009年11月1日起执行。对于2009年11月1日公告征地的按照以前的标准执行。如果你们对于征地补偿不满意,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你们的权益。如需帮助请直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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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土地律师
回复时间:
2010/9/1 9:5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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