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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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租的店面,做生意,有营业一段时间了,但是没有营业执照。现在要拆迁了,租赁合同还没有到期。请问我能得到补偿吗?能的话我能得到些什么补偿呢?谢谢!
来自: 58.208.206.31 留言时间: 2010/8/30 20:24:30
回复内容 你好,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一般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具体包括搬迁补助费、停业损失等。具体补偿请参见所在省市的标准。
回复: 土地律师 回复时间: 2010/8/31 10:5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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