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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被征用,村民1分钱没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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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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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重庆市巴南区二圣镇中坪村上湾合作社村民.我村于97年把半坡的士地承包给1郑[不知名].承包期30年亩300斤粮用做种花椒.约100亩.2009年政府搞引水工程在我村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承包人郑出卖了他承包的土地5亩给政政府40万修水厂.目前水厂基本建成请问郑出卖他承包的土地合法吗,水厂算永久建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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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
113.205.171.120
留言时间:
2010/8/14 15: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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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内容 |
你好,承包经营权人无权出卖土地,是违反土地管理法的。土地征收应当由省级以上政府审批,并且土地补偿费及其安置补偿费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享有。据此,承包人的做法严重违法,建议采取法律手段维护你们的权益,如需帮助请直接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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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土地律师
回复时间:
2010/8/14 22: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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