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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房屋拆迁及征地补偿相关文件上没有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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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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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贵州省威宁县新城区规划范围内的农民,5月份得到通知,我所在的村子都要被当作新城区开发土地,由政府征收掉,同时收到一本《威宁县城区房屋拆迁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县城建设管理委员会印制的,里边有行头为“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文件”,文件字号是威府发[2010]11号,标题是“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宁县城区房屋拆迁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日期是2010年5月4日,主题词是:城市建设、方案、印发、通知;由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年5月4日印的,但是我没有找到公文公章;文件附件是《威宁县城区房屋拆迁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落款是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日期是2010年4月20日,在方案里也没有找到任何文公公章。同时在后边的补偿标准里的附表三里,关于围墙的补偿评估标准,就出现了两个“水泥空闲砖砌墙”,单位是“元/立方米”,但是补偿标准却分别是250、180.这个我也很纳闷!还有很多问题,暂时我就咨询这个,请问这样的文件和方案里边没有公章是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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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
114.135.78.42
留言时间:
2010/8/5 11:3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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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内容 |
你好,作为政府公文,肯定是以加盖印章为准,否则,是不具有任何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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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拆迁律师
回复时间:
2010/8/7 10:3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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