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矿山
|
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
我们村原来有几百亩山地老早以前是村长书记下拨给我们村组管理的!就在要开矿的时候一位新任的村长偷偷摸摸的把山地证做到了村里的了!可我们管理了二十几年了就没有一个说法吗!?当时矿山是赔了一千八百万!谢谢!!!
|
| 来自:
218.75.48.86
留言时间:
2010/7/31 11:36:56
|
| 回复内容 |
你好,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据此,如果你小组有管理该块土地的凭证,并且能证明村长未经你小组同意擅自改变权属,那么可以通过诉讼来维权。如需帮助请直接来电。
|
| 回复:
土地律师
回复时间:
2010/7/31 22:1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