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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后,这个问题还能得到解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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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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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在湖南省永州市道县县城里有一栋祖宅,在1999年的时候,房屋所在街道被政府统一规划重建。重建的时候道路两边的房屋都被征收了一部分土地以便阔宽道路。但是当时被征收的土地却并没有得到任何的土地补尝款,只是作为拆建条件,当时政府承诺,拆建后,除了收取工本费以外给所有新建房屋免费办理两证(即土地使用证“国土证”和房产证),为此双方还签订了一份办证合同。房子建好后,因为居民们的法律意识谈泊,没有把办证当回事,认为自己的祖宅办不办证都无所谓,以至于十多年过去了,这一纸国土证还没有办好。到了今年2010年,当整条街的居民们拿着当年和政府签订的合同到国土局办证的时候,却被告知要想办理国土证必须要交纳好几万元的土地契税,不然就只能给办理那种不能买卖的国有性质的国土证(具体的我也不懂,国土局称这是一种不能用来交易的国土使用证)。这房子原本是祖上传下来的老房子,爷爷名下的老国土证明明是私人性质的。为什么重新改建了一翻,换一本国土证就要交什么契税。当时改建的时候,明明被征收了土地,为什么却没有任何的补款。十年过去了,当时的具体政策是什么,我们也不知道,想请问一下,像这种情况下,我还能只花工本费就把国土证办好吗?我应该怎么办呢?难道说我只能交几万块才能解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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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
124.229.203.89
留言时间:
2010/7/29 22: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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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需帮助请直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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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土地律师
回复时间:
2010/7/31 12:4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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