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遭遇强拆怎么办?
|
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
我是山东临沂人,我的沿街商铺要拆迁,但拆迁赔偿太少,周边房价最低1500元每平米,一街之隔开发商的商铺达到3500元每平米,而拆迁只给500多,现在断电两个多月了,正常经营的商户也被他们赶走了,经多次协商未果,拆迁办说要强拆,我该怎么办?至今我们没看到任何拆迁手续,签字的户连拆迁协议都不给,住房也没有得到妥善安置,如果遭到强拆,我准备打官司,应该怎么办理?
|
| 来自:
117.136.0.173
留言时间:
2010/7/29 16:29:42
|
| 回复内容 |
你好,根据《山东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的规定:“第十六条 在拆迁期限内,拆迁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拆迁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地点和安置面积、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以及违约责任等事项,订立书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第二十条 拆迁人及相关单位不得改变尚未搬迁的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原有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交通等基本生活条件,不得拆除妨害其房屋安全和正常使用的建筑物、构筑物等。 ”据此,拆迁人的行为是违法的。你可以申请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如需帮助请直接来电。
|
| 回复:
土地律师
回复时间:
2010/7/29 23:53: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