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出生的土地保障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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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你好,感谢你回复了我的 问题,但在赔偿上我还是不太理解,“土地补偿费16000元/亩,安置补助费9600元/亩;征收其它土地补偿标准为:土地补偿费8000元/亩,安置补助费4800元/亩。青苗及除房屋外的地面附着物补偿,和征收其它土地补偿标准为:土地补偿费8000元/亩,安置补助费4800元/亩,有什么区别,还有18周岁以下被征地安置人员,由被征地村从征地补偿费中一次性发给生活补助费13000元。基本生活保障费缴纳标准确定为23000元/人,其中个人缴纳17000元,记入个人账户(征地安置补助费9600元,土地补偿费中提取7400元)……”又是怎么理解的,是不是田地赔偿好了,18岁以下的还可以得到生活补助费13000元吗?基本生活保障费缴纳标准确定为23000元/人,其中个人缴纳17000元,记入个人账户(征地安置补助费9600元,土地补偿费中提取7400元又是怎么理解的,谢谢你再次给我解释的通俗一点,还有,现在田都征收完了,06年出生后的小孩没有了田地,口粮田都没有了,该如何维权,可以告他们吗?镇和村这样做合法吗?
来自: 122.86.167.106 留言时间: 2010/7/22 1:01:16
回复内容 你好,耕地和其它土地的征地补偿费标准是不一样的。耕地的补偿标准高一些。青苗补助费和附着物补偿标准另外计算。生活补助费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从征地补偿费中发放。其它事宜建议咨询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如果对征收人对于补偿安置和生活保障事宜不服,可以采取诉讼等方式来维权,如需帮助请直接来电咨询。
回复: 土地律师 回复时间: 2010/7/22 19: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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