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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和土地补偿都受侵犯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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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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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镇的一名妇女,1981年出生,2006年结婚,我丈夫是一名中学教师,我户口在农村,2008年我儿子出生后户口随我,我在农村有承包土地。
现在我们村全部土地都被征用建设金川项目,需要搬迁,我和儿子在被征用过程中遇到了两大不公正待遇:
第一:政府在安置补偿中说我和儿子只能得到1.5个人的安置补偿,问他们原因,他们解释说,我的算一个,因为我丈夫是干部,领财政工资的,我儿子只能算一半跟我一半跟丈夫,所以只能给0.5个安补偿。我问他们要政策,他们说政策里没有说到,这是领导定的。而之前他们的安置补偿都没有个0.5之说。
第二、在村里分配土地补偿费时,村里的成人有户口有承包土地的,可分到的土地补偿费算一份,村里有户口没土地的可分到0.75份。而我有户口有承包土地,他们说我是外嫁女,不能和村里有户口有土地的成平等,只分我0.9份,我儿子也有户口,他们说外甥是不能分的,一分钱都不给。
面对这些不公平,我应该怎么维权,到底能不能打官司。很多人说法院是不受理这种案件的,是不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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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
219.159.185.110
留言时间:
2010/7/21 10:5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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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内容 |
你好,对于防城港市的征地补偿政策,具体请咨询所在省市的土地管理部门。如果对于安置补偿不服,可以通过诉讼或申请裁决的方式来维权。如需帮助请直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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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土地律师
回复时间:
2010/7/22 19:3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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