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征收土地拆迁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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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我这里是广西梧州岑溪市。由于城市建设需要征收土地拆迁房屋。原来有两百多平方的居住和相关用地《有房屋证》现在拆迁补偿了一百多是否合理?屋主没有签名《眼睛看不见的孤寡老人》同意拆迁,她的大部分女儿签名同意是否合法?谢谢!
来自: 120.86.27.41 留言时间: 2010/7/13 22:28:05
回复内容 你好,根据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9号》的规定,广西的统一年产值标准于2010年1月实施。具体补偿标准请参见公布的文件。据此,你所述的补偿100显然不合理。对于拆迁补偿的签名,如果无法签字,可以委托他人代签,但是必须是委托人真实意思的反映。如需帮助请直接来电咨询。
回复: 土地律师 回复时间: 2010/7/15 23: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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