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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的饭碗被砸,以后如何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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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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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好!我是湖北黄冈市团风县的一个养殖户,在2009年团风县招商引资占用了大量鱼塘和耕地,我家的鱼塘也被征用,想请问国家对于鱼塘征用的赔偿是怎样的,一样的鱼塘为什么赔偿不一样,国家的赔偿标准是什么,难道就是一个村干部说了算的吗?想赔多少就多少,农民要也这些不要也只有这些,农民的饭碗被砸了赔偿才那么一点,以后如何生存国家的法律何在,农民的生存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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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
58.19.210.103
留言时间:
2010/7/13 16:4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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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内容 |
你好,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鄂政发[2009]46号 文件的规定,黄冈市团风县的征地补偿为19890元每亩-28875元每亩。鱼塘补偿请参见黄冈市的详细规定。如需帮助请直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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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土地律师
回复时间:
2010/7/15 23: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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