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鞍山最新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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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你好,我家承包的农村菜田被政府修路征收,我们能获得哪些赔偿?现在给我们的补偿标准是青苗费每平10元;地面附着物赔偿;土地补偿费每亩5万,村里抽走1万,剩余4万平均分给集体组织成员;农村人口安置费没有.这种分配方式合理么?如果不和理,我们该怎么办?
来自: 60.17.131.219 留言时间: 2010/7/11 9:41:42
回复内容 你好,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辽政办发〔2010〕2号)的规定,征收菜地获得的补偿为农用地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以及青苗补助、地上附着物补偿。该规定对于鞍山市的区片综合地价做了规定,具体请参见。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具体分配方式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协商确定。如果不服,可以通过诉讼方式来解决。如需帮助请直接来电咨询。
回复: 土地律师 回复时间: 2010/7/11 10: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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