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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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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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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西安市周至县城边上的土地被政府征收,转让开发商做房地产开发,请问一亩地按标准能陪多少钱?是否会考虑其地理位置及开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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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
61.150.43.96
留言时间:
2010/7/7 14:5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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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内容 |
你好,根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规定:第二十九条 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标准补偿。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征用土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按下列标准补偿……。据此请参见陕西省的详细标准执行。集体土地的补偿一般不考虑地理位置及其开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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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土地律师
回复时间:
2010/7/7 19:4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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