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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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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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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辽宁本溪的一家民营企业,2003年与村委会达成供地协议,用于工厂建设。已经一次性将土地补偿费给予村里,已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并已取得集体用地使用证书。企业投入资金完成了水、电、厂房等建设。目前,电业局要占用一部分建变电所,因为所有权属村集体,在补偿分配上出现分歧。所以,想咨询一下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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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
124.95.82.24
留言时间:
2010/7/1 23:2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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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内容 |
你好,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据此,土地补偿费及其安置补助费归村集体所有,你的工厂所享有的补偿为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及其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的补偿归你工厂所有。如需帮助请直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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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土地律师
回复时间:
2010/7/2 12:3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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