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行非法拆毁 申诉无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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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我们是湖南新化县西河镇柘木岭第二十四组的贫困农民。关于政府引资发展经济,我们是热烈支持的,但政府不能以牺牲农民的基本权益为代价求得一时的经济增长。由于新政办函(2006)118号文件违背了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违反了宪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且制定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过低,没有为失地农民提供任何社会保障措施。征地拆迁后使我们完全失去了生活门路,无法维持生计。多次请求政府按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执行,杨书记说:"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我们不懂,只能按政府文件执行,甘愿得干,不甘愿也得干” !并扬言:“对不听话的进行关押!对思想不通的出动公、检、法,拆掉房屋,占领土地,强制执行”!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不管群众死活。征地拆迁工作在火速进行,我们的房屋已经被非法推毁,土地已经被剥夺。
    海螺公司扩建用地属经营性用地性质,不是公益性用地。只能在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用途管制下,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以协商的方式向农民购买,补偿价格根据市场行情由双方协商确定。政府不应当为企业经营性用地行使征地权,更不应横行霸道非法拆毁老佰姓的房屋,剥夺农民的土地。新化县和西河镇两级人民政府滥用权力,公然践踏宪法和法律的尊严,无视号令全国的“中央一号文件”。任意制定一个“工作方案”,随心所欲下达一个指示,就将宪法和法律推翻,将党中央的决定废除,将农民的合法权益肆意剥夺,为所欲为,无法无天!
    房屋被强行拆毁近三年,我爸现已被政府关押近四个月之久,政府以我们的房屋补偿低标准为条件,签了原低标准补偿的协议就可以放人!而且政府补偿每户各有不同,有关系的就可以多补偿一点,俗话说民不与官斗,可我们是老实巴交的农民,又有什么能力与政府抗衡呢?我们已向县级,市级,省级领导做出申诉,可都不采取有效措施。请问我们能怎么办呢?强烈盼望各位能给出个主意,谢谢了。
来自: 125.114.252.226 留言时间: 2010/6/28 11:10:44
回复内容 你好,建议你通过聘请律师来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如需帮助请直接来电咨询。
回复: 土地律师 回复时间: 2010/6/29 16: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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