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社会什么时候能见到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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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我的户口是安徽马鞍山市金家庄区建材一厂151号的居民,户口是1992年买上来的,现在我的户口所在地正在拆迁,但我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不让我登记名册,说登记了也没用,我想请问一下,像我这样的情况在拆迁过程中能否享有作为一个社会最底层的小老百姓应该享有的权利(分到拆迁安置房,或者经济补偿)?谢谢!!!
来自: 218.4.200.214 留言时间: 2010/6/13 13:38:25
回复内容 你好,只要你的房屋证件手续齐全,户口在该居委会,那么房屋拆迁时应当得到法定的补偿。如需帮助请直接来电咨询。
回复: 土地律师 回复时间: 2010/6/14 2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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