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帮忙看看
|
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
甲方
李堡大队第一生产队
乙方
李堡村村民王玉波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现将粗村东马路东侧北之刘长青饭店,南至刘文忠北墙,冬至齐尚印地,西至马路边,地一块,共计【4】亩,租给王玉波,具体条件如下;
一·承包价格为每亩每年1200元,自订合同之日起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十年租金。第一次付款时间为2007年2月1日,第二次付款时间为2017年2月1 日以此类推,每十年交一次,如乙方不按时交纳租金,此合同自行终止。
二·自合同定之日起,乙方有土地永久使用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和终止合同,合同期内只许乙方不占,不需甲方不让占。
三·如乙方到时不按规定交纳租地费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有建筑物无条件归甲方所有。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四·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五份,乙方一份,自合同里之日起执行,双方签字生效。
可他现在却转租给了他人,租期为50年,我们却毫不知情,他方现在正在建房,我们和他签定的10年合同还有效吗?可否终止。
|
| 来自:
120.3.40.251
留言时间:
2010/6/10 17:23:15
|
| 回复内容 |
你好,已经回复,你们签订的合同有效,可以终止合同,如需帮助请直接来电咨询。
|
| 回复:
土地律师
回复时间:
2010/6/10 21:4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