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菜地中建临时房合法吗?
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我已买房8年并已过户,买房合约上明确写明:自留地、口粮地暂由我方耕地,费用由卖方交纳,如遇国家土地调整,由集体收回土地经营权。现在卖主要在房屋后面的自留地上建临时房屋,没有经过我的同意,更没有建房许可,请问这种行为合法吗?侵犯了我的利益吗?
来自: 124.94.29.71 留言时间: 2010/5/8 21:27:49
回复内容 你好,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需要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如果卖主未按上述程序而建房则是违法的。同时,卖主的行为违背了双方合同的约定,侵犯了你的利益,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来维权。
回复: 土地律师 回复时间: 2010/5/9 12:10:00
【关闭窗口】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