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2003年的房屋拆迁有异议
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请问律师:
    我们的住宅是2003年修建的框架结构的房子,8层楼高,是2003年由政府规划后修建的,因所处的位置是黄金地段,现政府又把出让给我们的地皮,二次出让给开发商修建商业圈,要强拆我们花光了几代人的积蓄所购买的房子,这与今年4月4日焦点访谈播放的扬州事件如出一辙,若不同意,就对被拆迁人担任公职的亲友采用承担连带、连座责任等方式协迫签订补偿协议。政府一再提倡以人为本,安居乐业,人人幸福小康,对于我们来说都成了一句空话,我们经不起折腾了。每当看到辛辛苦苦买来的房子,花费了很多精力和物力,帐还未还清,瞬间就要化为废墟,心痛不已,寝室难安,身心疲惫,不能安心工作,现在我们无处申诉,请求帮助。
来自: 124.162.204.80 留言时间: 2010/5/4 11:45:34
回复内容 你好,如需法律帮助请直接来电咨询。
回复: 土地律师 回复时间: 2010/5/4 12:50:44
【关闭窗口】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