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
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律师您好:
    我家有一套老房子,宅基地没有证,房产证也没有,后来爷爷去世后,重新办理的宅基地和房产证都是我父亲的名字(我父亲还有4个妹妹),后来房屋年久失修,我父亲独自翻盖房屋,现在马上面临拆迁,我奶奶提出以后回迁房要写她的名字,我想了解一下,她这要求有没有法律依据,她的户口是在我父亲的户口的名下。
    还有,我想知道,宅基地和房产证都是我父亲的名字,那么我奶奶有分割宅基地和房产的权利吗?拆迁完毕后,回迁房屋的所有权从法律上来讲是如何划分的。谢谢!
来自: 221.220.8.37 留言时间: 2010/5/1 10:56:09
回复内容 你好,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归农民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不享有所有权,因此宅基地不能继承和流转。宅基地上的房屋归农民个人所有,可以继承。据此,房产证登记的是你父亲的名字,从法律形式上讲房屋属于你父亲。你奶奶提出的要求没有法律依据。回迁房屋归原房屋所有权人所有。
回复: 土地律师 回复时间: 2010/5/2 19:5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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