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底价被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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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你好,我是苏州东山的一名农村人。本人家有一块近一亩的果、茶园地被征用。征地土地价格为75元每平方米,另有青苗费,每种果树都不同。但是橘子树、茶树确都不算在内。说明的是从一家一户承包土地后分下来的果树大多是橘子树,我们洞庭东、西山的橘子要占到我们整个江苏的80%、90%。可想而知橘子树在我们洞庭山的多。而且当下洞庭山农业中,碧螺春茶叶的收入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支柱,但这次征地青苗费的树木中却把橘子树、茶叶树排除在外了。这样一亩地的补偿在10万以内。 我想求助专业人士第一这样的赔偿是否合理?第二当前国家对果园、茶园的土地征用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来自: 117.80.42.114 留言时间: 2010/4/30 22:10:07
回复内容 你好,根据《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的规定,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据此征收人应当合理补偿你种植的作物,包括橘子树、茶叶树。
   《苏州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试行办法》对征地补偿做了详细规定,包括果园等的补偿标准。“第七条 征用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根据所征用土地的地类按耕地前 3 年平均年产值的相应倍数确定。耕地前 3 年平均年产值每亩不低于1800元。(三)征用果园或者其他经济林地的,按耕地前 3 年平均年产值的 8-12 倍计算。”具体请参见此法规。


回复: 土地律师 回复时间: 2010/5/2 20:2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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