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名被征地农转非却未领取到农转非安置补助费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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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律师同志您好!我们社的集体土地在2002年被国土资源局征用了一部分用作改建公路,被征用的土地在丈量后对补偿价额和面积无争议后,国土局工作人员就叫去领取土地款和青苗、附着物等款项,待这些款项发放完后又通知说这批征地可农转非15名,由于有一户是一对双胞胎儿女,因此一共转了16名。等户口审核后叫去转户后,我们问工作人员在哪里领取农转非安置补偿费时,却被告知说这一批没有钱,当时我们感到震惊!后来我们就一层层上访,各部门都以不知道情况拒绝解决问题,【由于当时看不到红头文件】到后来拿到红头文件到县信访办去国土资源局才给我们一份信访回复,说以后征地再补足其差额部分。等后来我们社又多次征地叫国土局拿钱,他们却叫我们去找村社,说是村社把钱发错了,我们又多次上访各个部门却把我们当皮球一样踢来踢去。迫于无赖我们把国土局告上法庭,但法院却违背我们的起诉理由驳回我们的诉讼请求,说委托财政所代村社发放,而委托书上却没有村社责任人的签字盖章。律师同志,我们现在只好把四个部门一起告上法庭,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却对我们说还是不告,告不赢,叫我们又去找政府,我们该怎么办?我们现在是【种粮无地、上班无岗、低保无份】,我们却是【喊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征地农转非安置补偿费可是【土地实施条例】明文规定了的。难道法院真的是应了老百姓的那句话;是为当官的和政府职能部门开的。请您们给解释一下法律法规吧?谢谢!!!
来自: 125.81.163.142 留言时间: 2010/4/26 22:26:57
回复内容 你好,安置补助费是征地补偿费的组成部分,征地人应当及时全额支付安置补偿费,否则违法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如需法律帮助请直接来电咨询。
回复: 土地律师 回复时间: 2010/4/27 13:4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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