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我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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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在2008年10月份,“舒云纸厂”给我们组定租地协议84亩,那时群众不同意,村,组,镇利用各种手段威胁群众,并强行推毁农民土地和庄稼(如史会琴多次阻拦推土机)

二.       到2009年,因“舒云纸厂”是违法占地,才被上级政府阻挡,舒云纸厂才只好逃跑。我们一组群众才安心下来继续耕种我们的田地。

三.       “舒云纸厂”走后,我们的84亩水浇地变成了坑坑洼洼的荒草地,地里的荒草长得一人多高。我们组的农民含着泪水拔掉杂草,又平整好土地,再次种上玉米,蔬菜。到了秋收季节,庄稼长势喜人,社员们看在眼里喜在心上,可在这时,村,组,镇又来人强行推地,组长说:“这地已经租给镇政府,期限三十年”。

请问,我们组组长不经群众同意私下和镇政府签订的租地合同是否合法?

  四.2010年组长私自又和镇政府签订卖地合同(卖地124亩,每亩3.8万元),村,组,镇强行派推土机把地里的庄稼蔬菜推毁,并拉来沙,砖,圈上围墙。

       请问:组长不和群众商量私自签卖地合同,合法吗?

   五. 我们组有户社员家急需盖宅基地住。

       2005年经过组,村,镇规划,并每户交3000元宅基款,把宅基地地基建成,把梁

       打好,可村干部不让盖。希望上级查明,让急需要住宅的农户早日有地方
来自: 222.141.29.69 留言时间: 2010/4/26 10:57:50
回复内容    1、你好,根据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 因此你组组长不经群众同意私下和镇政府签订租地合同的行为时违法的。
  2、你好,土地征收必须依据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进行,必须征得被征地农民的同意。据此私自出卖土地程序违法。
  3、如需帮助请直接来电咨询。
回复: 土地律师 回复时间: 2010/4/27 14: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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